株洲市国资委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发布时间:2018-11-05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浦建招标有限企业受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招标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J-ZZ-2121
(3)中介机构定点数量:不超过16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①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单位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浦建招标有限企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负责人)购买提供投标人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购买提供附有投标人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9:00。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8日9:00。
开标地点:湖南浦建招标有限企业开标室。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18室。
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18号
联 系 人:贺满华
联系电话:0731-28686553
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企业;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05-1718室。
联 系 人:戴颖才 欧阳永胜
联系电话: 0731-28522277
邮 编: 412007
传 真:0731-2250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