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国资函〔2016〕131号
编辑:????发布时间:2016-10-21
关于同意对株洲三三一护理医院有限企业实施重组的批复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企业:
你企业《关于重组株洲市三三一护理医院的请示》(株国投〔2016〕77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企业《株洲市三三一护理医院有限企业重组方案》,请你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同意重组后的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企业注册资本由4822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你企业认缴。经营范围为:“产业发展相关服务;酒店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城市服务设施及产业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开发、建设、销售或出租等相关业务。”
三、你企业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株洲市国投国盛实业发展有限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该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复。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